顯赫家族 - 新店劉氏

顯赫家族 ─ 新店劉氏

 

二百五十三年前(公元1750年), 大清乾隆十五年. 由長子秉洲字德成, 年卅三; 次子秉字德安, 年卅; 三子秉經字德福, 年廿三; 四子秉盛字德源, 年十六. 兄弟四人均年青體壯, 各無子女之累, 兄弟因而議妥決定與宗族、鄉親由福建省安溪縣金田鄉藍溪(清溪), 乘小舟經泉州府城至晉江口碼頭, 登帆船渡海來到台灣北部淡水港, 先在艋舺、大稻程落戶. 惜為時過晚, 已無立足之地, 爰以擇地, 逆新店溪而上至興福(十五份)棲身定居. 兄弟協力, 開墾土地種植, 初到外鄉, 一切的生活習俗都不習慣, 舉目無親, 常有生番出草之患, 及毒蛇咬傷之慮, 生活非常艱難. 兄弟四人, 胼手胝足的精誠合作, 終究克服種種困難, 並使生活稍有了改善, 並取得官方路照(須持有開殖實據者)始准予搬接家眷過臺.

 

公元1766年, 時念雙親在故鄉. 故兄弟商討後, 由次子秉回鄉迎接雙親來臺奉養, 奈因世棠公祖老邁身體已不舒適, 未必能冒險渡海. 秉公留下照料世棠公祖, 於乾隆卅一年丙戌九月十四日不幸逝世, 享壽七十二歲, 葬在金田鄉山坪小村尾. 事後乃接世棠祖媽渡海來臺, 兄弟四人躬親奉養, 晨昏定省, 以盡人子之孝.

 

公元1767年, 世棠祖逝世第二年, 其兄弟四人共同出資購置之產業以為祭產(稱祭祀公業劉世棠‧劉同記), 「同記」乃其外號, 實同為紀念一人而設也. 歷年收租辦理祭典掃墓, 神位供奉在啟文堂「劉氏家廟」祠堂內. 為保持世代相繼祭祀, 於民國六十九年成立第一屆派下員大會, 選出四年任期管理委員會, 以利管理, 而利祭祀, 其派下者必須相親和睦, 方能永垂祭祀流芳.

 

世棠祖媽是一位賢淑聰慧, 能文能武, 待人豪爽慈祥, 接物禮儀無愆, 鄉井潛移默化, 戶含習尚楷模. 對內教子務農, 教導有方, 訓迪不倦, 夏楚頻施, 稍姑息, 相夫有光, 茹痛茶蓼, 實乃女中豪傑, 素性慈善, 多所周濟孤貧, 最喜關懷地方公益, 不惜捐助鉅資, 修築橋樑. 她以勤儉治家為原則, 有計劃養母豬, 經祖媽細心飼養, 使養豬事業, 年年順利賺錢, 以致能購地置產創業, 將產業擴展到十五份、景尾、大坪林、青潭、大崎腳、竹篙嶺、木柵、大稻程等處. 在文山一帶堪稱富豪之家, 故祖媽曾對天神立誓, 我們能有今天的富裕, 大部份是養母豬得來的. 為了報恩惠, 後代子孫, 不得殺豬公來酬神宴客. 所以至今我劉氏一脈, 就沒有殺豬公敬神.

 

公元1772年(乾隆卅七年壬辰八月初一), 世棠祖媽不幸逝世, 享壽七十七歲. 原墓園因被政府徵收改建警察專科學校用地, 於民國七十三年甲子六月吉旦完墳遷葬座落新店山其墓園重建近百坪, 定名為「陽中園」. 是日也天晴氣清風和日麗, 參加祭拜裔孫據統計已達六百卅十餘人, 此實為二百餘年來空前未曾有之大盛況也, 謹為記之.

公元1802(嘉慶七年), 自兄弟分家後(註一), 各據一方, 再求發展. 淋士(大房)與車士(三房)移居竹篙嶺; 藍士(三房)移居青潭; 秉盛公移居大坪林二十張; 秉公派下留居十五份.

 

註一:來臺四兄弟 秉洲公卒 公元1759年 享壽四十二歲
秉公卒 公元1796年 享壽七十六歲
秉經公卒 公元1800年 享壽七十三歲
只有秉盛公健存